西南大學法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
一、復試組織和管理
(一)成立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,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。具體名單如下:
組長:張新民
成員:胡建、趙學剛、張步文、曾慶云
秘書:查姝蕾
(二)以各研究方向為基礎,成立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,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面試;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。
二、復試安排
(一)招生計劃
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擬招收40人,法律碩士擬招收40人,均不含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單獨考試計劃。
(二)考生復試資格
1. 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(見http://yz.chsi.com.cn/kyzx/zcdh/201603/20160311/1525041539.html)的第一志愿非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;
2.達到學校規定分數線的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和單考考生;
3.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同意接受的調劑考生。
(三)復試名單公示
復試名單在西南大學法學院主頁(http://law.swu.edu.cn/)公示。
(四)復試環節
1.報到
時間:2016年3月23日8:00—12:00、14:30—18:00
地點:法學院38教學樓104辦公室
報到提交材料:本人準考證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學生證(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)、大學學習成績表、《西南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》(一式兩份,由考生單位填寫。見http://law.swu.edu.cn/s/law/xsxss/20160315/541418.html)及享受優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輔助材料。
交納復試費用150元,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課程另收100元加試費。
復試期間,自行到西南大學校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,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
2.筆試
【1】法學碩士考生
民法方向筆試科目:商法學
法學理論方向筆試科目:憲法學
經濟法方向筆試科目:經濟法學
刑事法方向筆試科目:刑事訴訟法學
筆試時間:2016年3月23日19:00—22:00
筆試地點:法學院,詳見報到期間38教學樓104辦公室的公告。
【2】法律碩士考生
筆試科目:法學綜合(民事訴訟法學50分;經濟法學50分)
筆試時間:2016年3月24日19:00—22:00
筆試地點:法學院,詳見報到期間38教學樓104辦公室的公告。
3.面試
【1】法學碩士
2016年3月24日上午8:30開始,刑事法組面試。
2016年3月24日上午8:30開始,民法、經濟法組面試。
2016年3月24日下午14:00開始,法學理論組面試。
筆試地點:法學院,詳見報到期間38教學樓104辦公室的公告。
【2】法律碩士
面試時間:2016年3月25日上午8:30
面試地點:法學院,詳見報到期間38教學樓104辦公室的公告。
4.復試比例
原則上按1:1.5進行。
三、復試內容及標準
(一)復試計分
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,合格分為60分,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;同等學歷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,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計分標準:筆試40%,專業面試50%,英語10%。
(二)復試內容
1.專業素質和能力(70%)
(1)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;
(2)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(專業)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學理論發現、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,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;
(3)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。
2.外語聽力、口語測試(10%)
3.綜合素質和能力(20%)
(1)思想政治素質、道德品質和心理測評,考核內容包括政治態度、思想表現、工作學習態度、職業道德、遵紀守法、心理健康等方面?己朔绞綖閷彶榭忌F實表現材料(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政治部門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),并對考生進行以面試為主要方式的直接考核,政考及心理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;
(2)本學科(專業)以外的學習、科研、社會實踐(學生工作、社團活動、志愿服務等)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;
(3)事業心、責任感、紀律性(遵紀守法)、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;
(4)人文素養;
(5)舉止、表達和禮儀等。
四、綜合成績計算與擬錄名單確定
(一)綜合成績=(初試總成績÷5)×50%+復試成績×50%
(二)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、按照下達的錄取名額確定擬錄名單,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后,于西南大學法學院主頁(http://law.swu.edu.cn/)公示,同時告知考生。思想政治素質、道德品質、心理測評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,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,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
(三)公示方式:擬錄取名單將在西南大學法學院主頁(http://law.swu.edu.cn/)上進行公示。
五、復試的監督和復議的具體辦法和形式
1.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的監督工作,堅持公平公正,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開、結果公開,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。
2.考生對復試和擬錄取情況有異議的,可在公示期內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,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核查后向考生反饋結果。
3.考生監督電話:023-682531408 023-68250724 023-68251152
西南大學法學院
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